【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澳洲坎培拉騎兵隊捕手布列金斯基指遭不明人士要求打放水球,檢警查出布列金斯基是二線捕手,不論對韓國及對台灣的冠亞軍之戰根本沒下場,資深檢警指組頭收買的對象是主力投捕,欲收買未下場的二線捕手,簡直是「天方夜譚」不可能的事。
本案屬公訴罪,不明人士教唆布列金斯基打放水球,但他已返回澳洲,檢警透過國際刑警組織、中華職棒聯盟與澳洲警方及澳洲職棒聯盟聯繫,希望布列金斯基提供線索,最好能來台灣一趟說明,以利檢警偵辦。
澳洲隊捕手布列金斯基指出,在台中市辛巴夜店喝酒時,有不明人士要求他在對韓國一戰時故意打放水球,且須輸7分以上,代價是美金3萬元,資深檢警認為本案疑雲重重、不合邏輯、不合常理。
資深檢警強調,組頭並不是白癡,以往國內發生多件職棒打假球,組頭找的是主力投、捕手,給的是行情價主力投手2百萬、捕手80至1百萬,布列金斯基是「二線捕手」,關鍵之戰根本沒下場,如何操控全場?再笨的組頭也不能去找無主導力的「二線捕手」談打放水球。
最離譜的是還要求澳洲隊必須輸7分以上,連主力投手掉3、4分就會總教練叫下場,組頭怎會找「二線捕手」談輸7分的放水球?要輸7分,除非買整個澳洲隊才可能,但區區3萬美金怎可能?
資深檢警表示,組頭不是笨蛋,要花錢買輸贏,必須先摸清楚收買對象的底細,找球隊舉足輕重的對象一線投捕手談打假球,而不是收買未下場的「二線捕手」談打放水球,找布列金斯基談打假球,就是組頭跟自己的金錢過不去。
何況澳洲隊來台打亞洲職棒,僅短短數天,對韓一戰屬準決賽,輸球的就拍拍屁股、打包回國,組頭不熟悉澳洲隊球員,怎會知道二線捕手至辛巴夜店喝酒,又如何掌握他的行蹤?
資深檢警說,澳洲隊生活水準高,贏得亞洲職棒冠軍獲得1300萬獎金,組頭僅以3萬美元要求澳洲隊放水,不合常理,何況組頭水準也沒那麼高,怎會講英文與澳洲球員溝通?
檢警查出,澳洲隊捕手布列金斯基17日晚7時前往辛巴夜店,次日凌晨3、4時返回下榻飯店,這幾個小時是本案關鍵,正深入查證。
至於外傳有辣妹陪布列金斯基返回飯店,疑似色誘打假球?檢方不願證實。
【2013/11/2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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