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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Taoyuan
標題Re: [情報] 黃色小鴨在桃園根本是個悲劇
時間Mon Oct 28 23:49:03 2013
※ 引述《Rolvi (Anti_Rovi)》之銘言: : 第一次發文,如有錯誤請告訴我。我會改進 : 相信有看過黃色小鴨的人會跟我有一樣的同感,桃園縣政府真XXX太~~有才了 : 話說我真的不知到桃園縣政府到底在想甚麼,不過他們真的認為黃色小鴨臉上滿是電線 : 很好看嗎? : 而久說真的,我認為縣政府根本沒有認真的規劃現場,真的是有夠亂的 : 說實話,不看會後悔,看了更後悔 : 最後來爆料一下吧 : 相信大家都有看到現場的工作人員吧 : 不過你們知道裡面有一部分竟然是縣政府請的義工嗎 : 雖然我不是很清楚比例,但是我知道縣政府有跟桃園縣各大學要義工來幫忙 : 光我們大學就被說每天至少要去多少人 : 最後就用一張感謝狀還是證書打發我們 : 連這麼一點錢都想省 : 看得出縣政府到底對黃色小鴨有沒有用心了 《不斷評斷一隻鴨何去何從的意義何在,你有資格嗎?》 東吳大學 劉恩菱 同學 黃色小鴨,從高雄光榮碼頭來到桃園新屋埤塘,網路上卻不斷撻伐,出現:這是什麼鄉下 地方?這裡這麼髒!這裡又不具備國際水準,丟臉?不間斷的聲浪一直湧出,請問你到底 具備什麼批評的權力? 還記得黃色小鴨在香港維多利亞港展出的時候, 台灣就滿心期待黃色小鴨到來, 我相信一定有許多台灣的縣市爭取, 最後拍板定案,從高雄一路到桃園再到基隆, 終於小鴨從高雄展出亮相,叫好又叫座 於是高雄展覽為期幾個禮拜的小鴨展終於結束, 今日換成了桃園新屋有權展覽。 但是首日在新屋展覽,網路卻有不斷的批評聲浪, 批評聲浪如下列: 為甚麼不來日月潭啊?日月潭隨便一處都比較美! 看看這背景,真的是髒死了,讓小鴨來這種地方幹嘛啊! 跟高雄光榮碼頭比,我認為還是在高雄展出好, 看到這樣撻伐的聲音持續存在, 可是你真的有資格批評嗎? 黃色小鴨的展出權利,是霍夫曼本人, 小鴨概念的創始者,當然他選擇在哪裡展出就有他本身的考量, 黃色小鴨的展出權,我不信台灣其他縣市就沒有爭取過, 新北市、台中市絕對都爭取過, 但是為什麼最後卻紛紛爭取失敗,而讓桃園展出? 說真的,小鴨的展出完全不收取任何門票, 一片撻伐聲的人可想過,霍夫曼 倘若你真無法接受埤塘文化、桃園的地景藝術節、 小鴨為什麼要在這展出,而不是一些台灣大港、著名景點展出, 你!真的應該親自寫信給:霍夫曼本人, 而不是一昧的謾罵:桃園縣政府在想什麼、桃園縣到底有什麼資格展出, 桃園在這次的展覽中,扮演的是爭取者, 給予展覽權的是霍夫曼,而不是桃園, 你真的覺得小鴨不適合桃園,也真的麻煩你練好你的英文, 親自寫一封信:Why the Rubber Duck ……之類的信件,跟霍夫曼興師問罪,請你注意到 《展出權不是桃園擁有,是霍夫曼擁有》,而不是一直不斷用你主觀的意識,凌遲桃園人 在地的文化,倘若你真的只是憑你覺得桃園不具備國際觀光水準,那你要問就是:為甚麼 其他縣市爭取不到?霍夫曼在想什麼? 如果其他縣市具有一定的實力,那為什麼你不興師問罪你住的縣市,問你住的縣市為什麼 沒那個實力打敗桃園? 請問不具商業利益色彩的<黃色小鴨>,桃園有付錢給霍夫曼? 如果桃園真的有用金錢來換取小鴨的展出權, 你才真的有資格批評桃園,你一直用你的意識挑起地方來攻擊,到底有什麼意義,展出權 不出於你手,你到底在不開心什麼? 而興師問罪的一話,當然也不是針對霍夫曼。 而是你的發言內容,真的看在身為桃園人的我們眼裡非常心痛,這是我們一直成長的地方 ,就是一種草根性文化, 落在哪裡,長在哪裡,飲水思源,難道身為台灣人的你不懂嗎? 在我周遭的鄰居,甚至是住在桃園鄉村的阿公、阿嬤, 甚至是很少出戶外的當地桃園人,甚至身體不便戶外活動的人, 都因為小鴨的到來,通通前往朝聖, 也在桃園這裡引發了討論,讓整個桃園熱了起來, 讓大家能夠感受戶外的陽光不是很好嗎? 看小鴨是一件意義,但能讓大家出遊,感受戶外陽光的溫度、 感受與人潮擦肩的感覺、即使走得再遠、排再久的隊, 一切都因為這一切值得, 《小鴨不是都市人的權力》, 桃園雖然不像台北高雄如此, 但也並不是落後的地方, 這就是台灣人的精神啊!喜歡這種熱鬧的感覺, 你呢?你能尊重我們嗎? 可不可以從原本小鴨的意義,延伸到小鴨可能凝聚在地情感的魅力呢? 看到桃園被一些可能是外地的人、甚至是桃園自己當地的人, 口無遮攔的,甚至帶有攻擊性字眼的抨擊, 我真的不知道你了不了解:尊重,這兩個字的意義存在, 如果你想說每個人有發言權,還有評論權,這是民主, 但你也真的該想一下,你有做到民主中的尊重嗎? 你的句句話裡帶有尊重,你再拿出你的評論權 倘若你真的有都市夢、觀光景點夢, 那你真的不必親臨桃園現場,你可以去另外展出的地方, 去youtube的平台看看小鴨,去感受你要的國際小鴨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123.20
推 kuro:針對這句「如果桃園真的有用金錢來換取小鴨的展出權」,小鴨 10/28 23:54
→ kuro:的展出確實是要付「權利金」的 10/28 23:55
→ Kreen:這作者根本狀況外,人家不是批評桃園不該拿到展覽小鴨權力, 10/28 23:57
→ Kreen:批的是你沒做好配套措施啊,我相信有去現場看的人回來還是很 10/28 23:57
→ Kreen:高興(我就是),但會覺得配套措施做的好?別鬧了。這作者把 10/28 23:57
→ Kreen:這兩件事情混在一起講根本來亂的。另外黃色小鴨的展覽權的確 10/28 23:58
→ Kreen:是要付錢的,這隨便查都查得到,說真的這作者程度有待加強。 10/28 23:59
→ fishmemory:毫無說服力的評論 10/29 00:02
推 unbomb:狀況外啊...... 10/29 00:06
噓 needmoney:純噓要批也不做功課 10/29 00:21
推 yanggh:東吳的水準..立異以為高罷了 10/29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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