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如協調不成一定要上法院??
Sep 28th 2013, 08:52, by xhouston
作者xhouston (長島冰茶)
看板car
標題Re: [問題] 車禍如協調不成一定要上法院??
時間Sat Sep 28 08:52:47 2013
※ 引述《ksks2141 (mie)》之銘言: : 各位板友好~ : 今年5/29日 我於死巷停車(T字路口死巷處),此向為雙向四線道,兩旁均無劃線 : 因此地點為我租屋後門,下車拿東西,8分鐘後出門發現車子(轎車)左後車門遭破壞, : 疑似遭車輛撞擊,撞擊高度最低點為100cm左右,立即報案同時將車內前行車記錄器調出, : 警方於我報案後6分鐘抵達,同時觀看我的行車記錄器,發現周遭約20輛車均無移動, : 只有一輛3.5頓貨車離開現場,我同時請警方調閱死巷路口監視器, : 在監視器影片中,在我停車後至警方到達,只有一輛貨車離開! : 我懷疑遭前方貨車倒車(後斗)撞到我車門後離開, : 警察有請疑似肇事車輛駕駛開車前來(事發四小時候) : 1.對方前來後有表明是他撞到的,但是員警在做筆錄及現場拍照後比對車輛高度, : 警員一直說不是這台貨車,也在我的當事人登記聯單上註明 : "經比對查看車體,不符車損特徵"也在旁邊蓋上員警職章, : 我想請教員警是否有此判定權力?? 這是現場的採證.. 法院不會直接拿員警"經比對查看車體,不符車損特徵"的判定來當依據 但法院絕對會拿現場採證及比對的照片來做為證據 另外車輛相撞後..通常烤漆間會有轉印痕 你的車讓如果沒有留下對方的烤漆 高度又不合 監視器又只有拍到他離開沒有拍到他撞你 你要拿什麼證據跟人家打官司? : 2.因我電話向交安組小隊長反映此事,後續有安排鑑識課單位向我和對方車子採樣 : 我同時也像警方要這份報告,但是警方回覆”要報告的話就要上法院才能提供“ : 是否屬實呢? 報告會直接給法院..不會給你 : 3.後續我安排兩次調解,對方態度惡劣,叫我告他上法院再談(事發地點為新竹) : 因我並未住在新竹,我於六月底後調回台北部門,中間配合鑑識,調解,已請五天假 : 也向調解會確認,如需調解或上法院,一定要在新竹,無法轉到台北等地, : 請問我該如何處裡??萬分感謝!! 除非對方也住台北 否則案發地在新竹 對方又不住台北 台北地院沒有管轄權..案件不可能移到台北 怎麼處理..找個新竹的律師幫你出庭不就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5.160.215 ※ 編輯: xhouston 來自: 111.185.160.215 (09/28 08:56)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Five Filters recomme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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