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rpe (小風)
站內Boy-Girl
標題Re: [心情] 婚後金錢管理
時間Mon Sep 2 18:47:55 2013
※ 引述《a7213396 (a7213396)》之銘言: : 跟他討論結婚後,各自留一樣的零用金,其餘當公費(房貸、家庭的吃喝拉撒 : 睡),原本他說給父母的錢從自己零用金扣,但昨天他覺得不合理,要求給他 : 父母的錢要從公費支出,我說那我可不可以2~3個月也從公費拿個2~3000元 : 給我媽,小小心意,畢竟她以前很辛苦的把我們帶大。結果他要求我自己從零 : 用金拿,他覺得他賺的比較多,所以他覺得我要求用公費給媽媽這樣不合理。 : 好像錢賺的少就不能有想法,因為他說原來我以前對錢都裝傻,原來我心機那 : 麼重,現在才看清我。 不要說夫妻啦,社會上這樣搞誰會高興? A賺了一百萬,B賺一萬, 結果兩個人只能各留5000,剩下充公, 而且這五千還要包括每個人的吃喝拉撒社交應酬孝親零用, 誰會受得了啊? 賺再多,也是給別人花了, 重點是花了的那個人還覺得這理所當然,共享成果超開心的, 拼死賺錢的誰會高興啊?共產家庭嗎? 你這提議根本從一開始就不公平了,這應該是他說你心機重的原因之一, 用看似很公平的提議來坑他,若是這樣我也覺得心機重。 除非你有讓他願意付出所有一切的本事,那當然就另當別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154.115
※ 編輯: harpe 來自: 60.251.154.115 (09/02 18:54)
→ pita30:共產社會阿 大家都高興 09/02 18:57
→ harpe:我超不高興的 09/02 18:58
→ pita30:更神奇的是版上還都真的可以站在這個議提去批判男性 09/02 18:58
→ harpe:我一開始也沒發現問題,後來愈看愈不對,這要人怎麼活 09/02 19:00
→ pita30:然且看原文 女方結緍前是有沒有孝親費這個習慣阿XD 09/02 19:00
→ pita30:看起來就是你從公費用這名目拿錢 那我也要拿的樣子 09/02 19:01
→ harpe:說真的要是我賺六萬,卻要我只能過三萬的生活品質(還可能更 09/02 19:01
→ harpe:低因為男方孝親比較高),這個婚乾脆不要結算了,整人嗎 09/02 19:02
→ harpe:如果對方好好哄著說"先辛苦一點我會追上你的薪水"倒還ok 09/02 19:02
→ harpe:再不濟,認真地說"我會好好規劃運用這筆公基金"也可以接受啦 09/02 19:03
→ pita30:這個文章真的會愈看愈詭異 實在是相當利害的話術 09/02 19:03
→ amida959:沒錯就是這種奇檬子不爽 尤其是女生說那我也拿幾千當孝親 09/02 19:04
→ pigu0323:其實怎樣我都沒意見 跟大家分享一下自身的例子 09/02 19:04
→ amida959:費好了的感覺就是要繼續占便宜 當下會很怒! 09/02 19:04
→ pigu0323:我爸媽感情不好 所以金錢就分開管理 我爸長期國外工作 09/02 19:04
→ harpe:阿就唬人唬一半 XD 被視破這樣 09/02 19:05
→ pigu0323:原本要離婚的兩人 最後便分居 當然我爸一手包辦所有公費 09/02 19:05
→ pigu0323:不過我媽真的很計較連電話費6-700也不願意繳 雖然我是女 09/02 19:06
→ pigu0323:聲不過看不慣!再來就是我爸 其實到他現在這年紀他其實很 09/02 19:06
推 gr1031:留一樣的零用金 賺多的那個人確實貢獻特別多啦 09/02 19:06
→ pigu0323:希望有人可以跟他一起吃喝玩樂花他所賺的錢 09/02 19:07
→ gr1031:所以我覺得不如對半or按收入比例出公費 09/02 19:07
噓 Klaver:我覺得討論到前提之前的公平性也扯太遠 這種差距一開始 09/02 19:08
→ pigu0323:也許當下真的會計較的兩方 到了5-6X歲會希望大家一起開心 09/02 19:08
這個我可以理解,我家現在也是我爸賺的多很多, 而且他超強還負責煮飯洗碗洗衣服開車(我媽不會開), 雖然他們是沒有計較過錢啦,但我爸就是滿慷慨的人這樣。 只是要到這種程度,要"多給那方"真的不在意了才行~~ 拿的那邊沒什麼立場 XD
→ Klaver:男方就是知道的 為什麼一開始就要接受..... 09/02 19:08
據我看原文,他們還沒開始實行吧,還在討論階段, 契約都可以帶回家看了,為啥男方不能想一想覺得有問題不接受.... 何況是這種不平等條約。 要搞這種不能反悔的,難道女方是詐騙集團怕被抓包嗎? = =?
※ 編輯: harpe 來自: 60.251.154.115 (09/02 19:13)
→ amida959:某人可不可以不要再挑針一開始了 就沒跟你簽約 09/02 19:09
推 poeoe:幫推回來 09/02 19:09
→ Klaver:就原始原文來看 男方一開始名知道賺得多又願意等比例留自用 09/02 19:09
→ amida959:如果另一半在我認為不對等的情形下還要一直壓我決定了不 09/02 19:10
→ Klaver:這是已經確立的事 這樣在腦補什麼男方被騙被詐欺被XX ... 09/02 19:10
→ amida959:能改 那我會直接放棄這個人 太死腦筋太死守自己立場了 09/02 19:10
→ Klaver:也太誇張 有的男人就是願意甘願遵循傳統男方扛經濟 09/02 19:11
→ ice0110:沒人說接受了不能反悔 09/02 19:12
→ Klaver:這是一開始就講好的 事後反悔當然可以 但不是罵對方心機吧 09/02 19:12
→ Klaver:反悔方罵協議方很有心機???? 09/02 19:12
→ Klaver:這是哪一招.... 09/02 19:12
→ ice0110:這就要考慮到契約是怎麼簽定的了 09/02 19:13
推 pita30:怪不得女方現在再怎麼樣都要多凹一點 大概是認為現在不凹 09/02 19:13
我覺得這個協議本身就滿心機的啊。 陳述事實而已為啥不能講 XD
※ 編輯: harpe 來自: 60.251.154.115 (09/02 19:14)
→ Klaver:女方目前也只說公費也挪一部分當孝親 有違反什麼協議 09/02 19:14
→ pita30:以後男方也會很小心眼的用妳當初怎麼沒說等理由來壓榨他吧 09/02 19:14
→ amida959:都還沒開始實行咧就在不能反悔= = 是多難相處... 09/02 19:14
→ Klaver:男方這樣就指責對方有心機不知道是誰奇怪 好像賺得多 09/02 19:14
→ Klaver:的 爽怎樣就怎樣....有錢了不起的 不嫁當然也罷 09/02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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