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1月12日訊】(編者按:這是一封從獄中傳出的信,講述一位廣州居民的不幸遭遇,不過,這樣的遭遇會隨時出現了大陸每個人身上)。
時間是2013年
2.23那天,我掉進了地獄。300小時後,我開始在黑暗中尋找光明
9.11那天,我見證了一場人權和法治的空難
11.1那天,我被冤判3年半,幽默的是,那一天是我的生日
……
歷難
我名叫王洽,中國公民,男,33歲。2013年2月23日,我駕車外出,在路上突然被廣 東汕頭市公安局國保支隊警察(類似蓋世太保)攔截,在沒有出示任何理由和手續的 情況下,他們把我抓到一個名為「法制教育學校」的地方(一個非法機構、黑監獄) 秘密非法拘禁了13天,對我實施了超過了300個小時的刑訊逼供,以林為民(支隊長 )為首,包括李東明、謝書敬、賴西軍等在內的24個警察參與了對我的迫害。在這3 00個小時裡,我被14個警察不間斷輪番連續審訊,被剝奪睡眠(在第5天時昏迷)13 天!被毆打,被酷刑體罰(導致我右手掌部份神經壞死),他們還在飯菜中混入不明 藥物並強迫我吃(導致我長時間頭腦昏沉,意識不清)……,所有這一切, 僅僅因為他們懷疑我在網上發表報導揭露汕頭市國保警察迫害法輪大法修煉者的犯罪 事實。
為迫使我承認文章是我發表的,他們甚至欺騙我說把我妻子、女兒(6歲),母親、 弟弟4人抓起來,把我女兒從我妻子身邊帶走,對我妻子施以刑罰,以此威脅我。他 們說:「事情如果不是你做的,就是你老婆做的,不然就是你弟弟做的。」甚至威脅 說10年後還要再迫害我女兒。為了救我的家人,也為了避免再有其他人因此事而被他 們迫害,我不得不承認是我做的。
3月8日我被關押至汕頭市看守所。
9月11日和10月15日,汕頭市澄海區法院兩次對我開庭審理。令人難以置信的是,澄海區檢察院公訴人陳益慶在庭審竟然公開威脅要判我無期徒刑,竭力阻擋對刑訊逼供一事的調查。司法的尊嚴和公正被肆意踐踏。而且,11月1日,澄海區法院違背事實和法律,非法枉判我刑期3年半。
毫無疑問,揭發警察迫害民眾的犯罪事實,是一種正義的,合法的,善良的行為。我卻因此「罪名」在生日當天被判有罪。也許,這就是中國特色的幽默。當「人權」和「法治」的外衣被脫下來時,我看到是赤裸裸的強盜嘴臉。
從9.11到11.1,在中國法庭上演的這場審判醜劇落下帷幕。劇終時的畫面,是恐怖份子劫機撞毀「人權、法治」大樓。然而,這並沒有摧毀我的意志和希望。我相信,9 .11的意義不是毀滅,而是重生。或許迫害時有發生,但「神的審判迅速降臨。」(見《聖經》)
摩根.弗里曼說過:」希望是危險的。「我不同意這個觀點。失去希望才是危險的。
我愛我的妻子,我愛我的女兒,我愛我的媽媽,我愛我的弟弟,但是我沒有機會告訴 他們,因為我不得不立即踏上一段新的旅程。當法庭的宣判結束時,我只有1秒鐘的 時間對旁聽席上的妻子報以微笑,毅然轉身……
心路
當被非法囚禁失去自由,毫無疑問那時候我的心情是憤怒的。在《肖申克的救贖》中 ,杜弗倫用了20年的時間成功越獄,但,現實畢竟不是好萊塢。然而杜弗倫播放的《費加羅的婚禮》那一幕,一遍遍在我腦裡上映,歌聲在天空飄揚,與我心共鳴。是的 ,迫害決不能是我妥協,音樂每天在我心裏流動。貝多芬的第5鋼琴協奏曲,莫扎特 的第21鋼琴協奏曲。還有《梁祝小提琴協奏曲》……,音符就像暖暖陽光, 傳遞熱力。我對囚友說:「自由在心中,誰也奪不走,除非你拱手相讓。沒有人給我 們尊嚴,我們自己給自己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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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網址: http://epochtimes.com/b5/14/1/12/n4056969.htm讀者投書-我的獄中心路歷程——希望.html 美東時間: 2014-01-11 13:47:00 PM
【萬年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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