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提述廣東粵運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13年10月22日的公布(「該公布」),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建議修訂公司章程以將董事會的組成由9名董事增至11名董事(「建議修訂」)。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詞匯與該公布中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董事會欣然建議委任費大川先生為執行董事,靳文舟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建議委任」)。費大川先生及靳文舟先生的履歷詳情如下:費大川先生費大川先生,56歲,現任本公司及廣東省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省汽運集團」)副總經理,高級經濟師。費先生目前還兼任廣東省廣深高速巴士有限公司、廣東省廣汕高速客運有限公司及廣東港通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的董事及董事長;佛山市
茲提述廣東粵運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13年10月22日的公布(「該公布」),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建議修訂公司章程以將董事會的組成由9名董事增至11名董事(「建議修訂」)。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詞匯與該公布中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欣然建議委任費大川先生為執行董事,靳文舟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建議委任」)。
費大川先生及靳文舟先生的履歷詳情如下:
費大川先生
費大川先生,56歲,現任本公司及廣東省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省汽運集團」)副總經理,高級經濟師。費先生目前還兼任廣東省廣深高速巴士有限公司、廣東省廣汕高速客運有限公司及廣東港通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的董事及董事長;佛山市粵運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及廣東省順通運輸有限公司的董事及副董事長;廣州粵運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執行董事及總經理;廣州新天威交通發展有限公司、梅州市粵運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深圳粵運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及佛山市三水區粵運交通有限公司的董事。費先生在2006年進入省汽運集團前主要任職經歷包括:在威盛運輸企業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歷任業務部副經理、經理;在威盛運輸企業有限公司岐港分公司任副總經理;在粵港汽車運輸聯營有限公司任董事、副總經理及在威盛運輸企業有限公司任副總經理。
靳文舟先生
靳文舟先生,53歲,現為華南理工大學交通運輸工程系教授及博士生導師,華南理工大學交通運輸規劃與管理學術團隊負責人。靳先生於1985年畢業於吉林大學,取得概率統計專業理學碩士學位,並於1994年畢業於吉林工業大學運輸管理工程專業,取得博士學位。1985年7月至1999年8月,靳先生在吉林工業大學任教,期間於1996年9月至1997年10月,在倫敦大學運輸研究中心做高級訪問學者。靳先生於1999年9月至今在華南理工大學任教,2001年被評聘為教授。靳先生曾任吉林工業大學交通運輸系主任及華南理工大學土木與交通學院副院長。靳先生現兼任廣東省暢通工程專家組成員、廣東省交通運輸協會監事、廣東省城市公共交通協會專家委員會委員及教育部道路運輸與工程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
建議委任的條款
費大川先生及靳文舟先生各自的任期建議從其委任開始生效日期起至本屆董事會屆滿止。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並未與費大川先生或靳文舟先生訂立任何服務合約。
根據該公布,董事會建議將董事會的組成由9名董事增至11名董事,以及修訂公司章程以使該變動生效。因此,建議委任將於達成以下條件後生效:
1. 建議修訂將於本公司股東(「股東」)通過一項特別決議案以批準有關對公司章程的修訂,及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政府或監管當局的一切必要批準、授權及登記(如適用)或向中國相關政府或監管當局備案後,方告生效;及
2. 建議委任費大川先生為執行董事及靳文舟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獲股東於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上批準。
根據建議委任應付的酬金
應付費大川先生的酬金總額將由董事會經參考下列各項而厘定:(a)彼對本公司的職責與責任;(b)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財務業績;(c)當時市況;及(d)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的推薦建議。
應付靳文舟先生的酬金總額將固定為每年人民幣60,000元,乃由董事會基於上文所述標準厘定。
進一步資料
於本公布日期,費大川先生及靳文舟先生於本公司股份或相關股份中並無擁有或被視為擁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的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費大川先生及靳文舟先生各自:(a)並無於本公司或任何其附屬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務;(b)與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具有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賦予其各自的涵義)概無任何關係,惟因彼等擔任本公司董事而產生的關係除外;及(c)於過去三年內並無在任何上市公司擔任董事職務。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無有關費大川先生及靳文舟先生的其他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第13.51(2)(v)條予以披露,亦無有關委任費大川先生及靳文舟先生的其他事宜須提請股東注意。
股東特別大會
根據公司章程,委任董事須由股東在股東特別大會上批準。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將提呈普通決議案以批準(其中包括)建議委任。一份載有(其中包括)建議委任連同股東特別大會通告進一步詳情的通函將於2013年11月15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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