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10月13日訊】2013年7月19日早晨6點30分左右我女兒(王雅君)在暑假補課途中被洪水沖走。導致溺水身亡。該日恰其我女兒十七歲生日。
人們說一夜白了頭,這不是傳說,我在一夜之間頭髮幾呼脫去一半,每天聽到的是妻子撕心裂肺的嚎啕之聲。看到的是妻子她那眼睛通紅,呆若木雞的表情,家人的寬慰,親友的勸說,這都無濟於事。一宿未睡,輾轉難眠,冷靜下來想想,這著實是一件令人悲憤的事,因為這不是天災是人禍。
事發地點在一條通往水神堂景區路上,這條路連接城南三鄉數幾十個村莊。其中有一段二,三十米長的低窪路段,緊靠路邊有個大深水坑連接一條彎曲的深水河道向東而去。遇雨時上流的洪水全部匯聚到此低窪路段,所以這段路也就成了排洪渠道。就是這條存在安全隱患的路段,奪去了我十七歲花季女兒的生命。
廣靈的政府官員,對這樣一條隨時存在安全隱患的大通道熟視無睹,如果他們有一絲為百姓的出行安全,疾苦著想之心。花上幾分幾毛,早應該在這段路上增加安全設施。造一座橋或兩邊加設防護欄,警示標誌等。這樣的悲劇完全可以避免,然而這些措施都沒有。相關領導們?「人民的納稅錢都幹甚麼了?」請問這條路的相關部門領導能推卸責任嗎?
暑假的7月8日,一中教師陶占峰,利用一中學校的課桌椅,和教育局提供的場地(青少年活動中心)強行全班72名學生補課。(共補六門課程)19日早晨6點30分左右女兒在去往補課途中發生溺水事件。教育部三令五申嚴禁假期補課加重學生負擔,而廣靈縣教育局與補課老師視國家之規定如兒戲。為其違規補課提供課桌椅和場地。請問教育部門的相關領導能推卸責任嗎?
事發後我與家人多次去找相關部門理論此事件,他們都是以各種理由推脫時間,淡化事件,8月24日我再次帶著妻女和家人到縣政府找其做主,在妻女和親友的嚎啕大哭下迫於無奈,主管的劉寶貴縣長主持相關各方人員進行協調,25日劉寶貴縣長委託教育局楊副局長給出調解意見:「這是天災,讓民政局表示一下同情買口棺材,讓違規補課老師表示一下同情」。對這樣的調解結果,我表示寒心和不能接受。劉縣寶貴長說:「只能這樣,你不服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吧」。
這十多天來,我既沒有等到政府對此事件的過問,也沒聽到相關部門和肇事人的安慰,等來的卻是劉縣寶貴縣長的這樣答覆。看到一直無法入土為安女兒冰凍的屍體和家人的一片痛哭之聲。我再也無法控制了,於是我帶著妻子和家人打著要為女兒討來公道說法的條幅,拿著女兒生前的照片,在政府門前靜坐,可相關領導一直不與露面。
離事發已經過去半個多月了,家人終於在政府門前見到了李縣長(正縣長),李縣長於當天下午召集相關部門領導在會上委託劉寶貴副縣長下個星期五解決此事。
事發二十多天後,8月9號下午,劉寶貴副縣長,召集教育局局長梁進軍,一中校長白貴德,青少年活動中心主任白立凱,住建局局長張有為等一系列部門領導和家屬。做出了最終答覆:「涉及到的相關部門均無任何責任」。
對我們的父母官我徹底絕望了。走投無路的我和家人在飽受喪女之痛的煎熬下,強撐著身子在政府門外搭設靈堂,想要給孩子討個公道,當晚縣政府將政府門前這一段路燈全部關掉。在一片漆黑的午夜中,派出大量警力以暴力手段強行拆除。
之後我和家人於8月21日——22日(農曆7月15日——16日)舉行了喪葬離別儀式將停放在清涼寺的女兒入土為安了。(我們這裡有一個鄉俗是死去的人不能超過農曆7月16日入土,否者是對死者或家人不利的)無可奈何的我和家人最終沒有讓死去的女兒聽到一句為她討來公道說法而入土了。她是入土而不安啊!天地自有公道,而這個小小的廣靈縣實在說明了本地那句俗話,「尿濕坑裡淹死人......」
蒼天啊!如此人命關天大事,而我們縣的父母官直到現在,還是麻木不仁,不聞不問,肇事老師依然逍遙自在,相關部門對此事件好向從來沒發生過一樣。在這裡我大聲問一句,法理何在,政府行為何在,平民權益何在,社會何以和諧,百姓何以有安全感和幸福感。我無話可說。梗嚥著寫下這些文字,我想我的女兒死不瞑目,我也只能在痛苦中度過自己的餘生了吧......?
2013年9月17日
美東時間: 2013-10-13 04:02:41 AM
【萬年曆】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13/10/13/n3985546.htm王業青-女兒你在天堂千萬不要再去上假期(補課班).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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