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許多企業仍喜好沿用金字塔型組織,金字塔型組織除了不利於企業做到真正的全球化之外,也更加劇組織架構恐龍僵化的弊端,即使像鴻海這種超大型企業集團,意圖以「建立12個次子集團,各集團底下尚有數家公司,並彼此相互串連支援」的模式,去發展集團帝國,最後結果也可能無法順利如其所願。
這樣宏大格局的想法,很可能會因為漏失了一個最重要的小關鍵,而美夢落空,這個被遺漏的重要微小關鍵就是「策略自由度」!
「策略自由度」概念,最早由大前研一所提出的,大前認為企業有更多的「策略自由度」,要比只有「單一策略自由度」路線,更能幫助企業找到較寬廣的發展出口。
傳統組織宥於「策略事業單位」(SBU)的限制,不但無法發揮1+1大於2的集團綜效,甚至各集團與事業群之間還會有爭奪資源,以及為了保護自家利益而相互制肘的問題,企業設置許多SBU的行為,有時會形成所謂的「蓋穀倉效應」。
想一想,一座農場在內部蓋了許多各司管理的獨立穀倉,各座穀倉(如同集團內的各個SBU)之間為了固守自身地盤(獲利率、營業額、市占率等),便會形成資源爭奪戰,這就是「蓋穀倉效應」的弊害。
如果想要讓「策略自由度」達到最大,就必須把策略事業單位(SBU)全部彙整在一起,從組織面做好整合策略,否則任由事業單位各自擬定策略,這樣每個SBU都只看見自己的策略軸向,如此整個企業集團只會產出許多「單維向度策略」的「多頭馬車」思維,最後自然而然終將形成集團內分頭作戰模式。
企業必須特別留意是否患有視野偏狹症而不自覺 ,這是所有喜好採「事業群」作為組織架構者,應引以為戒的問題。
缺乏「策略自由度」會妨礙企業發展真正的全球化,而缺乏未來遠見的組織架構則是讓企業改革腳步停滯不前,此二者都會拉低企業的策略視野高度。
企業都希望能比競爭對手提前「遇見未來」,為此,企業就應發展與眾不同的全新組織架構面貌。
首先,企業內部應該要以「超世代次集團」的新概念,取代傳統依「當代產品」劃分事業群框架的作法。
「超世代次集團」像是一個個可以獨立營運的子集團公司,但每個「超世代次集團」不應將研發與行銷分開,好比宏碁前一次組織再造時,將行銷與研發拆分為二的作法,如今重新檢視發現並不高明。
其次,「超世代次集團」內的組織架構也與現行標準架構不同,不再是依行銷業務部、產品開發部等區分,而是以四個平行的任務組織(策略單位、規劃單位、籌備單位、作業單位)去分配及管理資源(這個概念源自於理察‧達凡尼《殺出紅海》一書)。
最後,有關產品群的概念,新的組織架構最好能引入「三代產品+未來產品」(我稱為「3+1商品」開發思維)、同時加上兩個研究單位(市場與技術開發、趨勢分析暨預測研究)為架構。企業如能以超前對手,布局未來的全新思維出發,才可比競爭者更快踏入未來。
(作者是行銷部落客、趨勢觀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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