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icherry (瓏)
看板Boy-Girl
標題Re: [心情] 女朋友跑去大改
時間Tue Dec 3 22:15:59 2013
※ 引述《sumade (斬卍凱蒂貓卍佛)》之銘言: : ※ 引述《sumade (斬卍凱蒂貓卍佛)》之銘言: : : → remainswind:個人認為要分開來看:一方有權做決定、一方有權不爽。 12/03 16:59 : : → remainswind:這兩件事本來就是獨立的啊.. 12/03 16:59 : : → meicherry:身體自主權和有沒有事先告知其實是兩件事 自己的身體 12/03 17:0 : : → meicherry:當然有權決定 告知對方只是尊重對方 12/03 17:0 這個想法我可以說得更清楚一點。 之所以會將"身體自主權"和"事先告知"分開來看是因為這是兩件不同的事 原原po之所以想要分手,可能是因為在意這兩個的其中一項,也或許是兩個都在意。 為什麼說人有身體自主權? 今天我要對我的身體做任何一項改造,決定權是在自己的手裡。 例如:我想要變換髮型 (剪髮、染髮、燙髮) 我想要紋身 我想要整型 這些改變身體構造的決定全是誰掌握?自己的身體自己最知道, 當然自己做下的決定也要有可以承擔勇氣的後果(例如定一半或親人不能接受) 為什麼你會覺得男女交往後連身體的主控權都不自由了呢? 既然另一半無法接受,所以他選擇了分手,而女方也要承擔這種後果。 但我不認為交往後就可以要求另一半 不許染髮、不可以刺青、不可以整形 因為另一半不是財產也不是所有物,如果真的不能接受,那只能證明雙方各有堅持 分手,或退一步也是一種選擇。所以我是贊成身體自主的。 拿我身邊的例子舉例,一對夫妻有了小孩,女生懷孕了, 因為是高齡產婦所以選擇了剖腹產,但費用昂貴, 因此她的先生跟婆家希望他用自然產的方式生產, 請問你覺得此時此刻女方有權決定他要用什麼方式生產嗎? 當然是有的,因為身體是他自己的。 而原文中我覺得問題點是在於事前告知。 事前告知與溝通我覺得是男女交往中不可缺少的,這也是要相互尊重的一環 不管是自己或另一半要做出重大決定時 (例如出國、動手術等等) 我覺得都必須告知對方, 因為雙方的未來是拴在一起的,另一半也是在自己的未來版圖裡, 告知是尊重對方也好讓對方有個心理準備。
: 這個我不認同 : 這邏輯不就又回到不爽不要交往的點上了 : 兩個人交往 如果還要抱持著 我做我的 不爽是你家的事這種想法 : 那根本就失去交往的意義了 : 談戀愛不就這樣 有爽也有苦 : 爽的是因為兩個人在一起而得來的好處 快樂 收獲 : 苦的是因為兩個人在一起而承受的缺點 羈絆 受限 : 除了上一篇文章講的報備之外 所受的羈絆 還多的很勒 : 比如說 下班的時候 經過夜市 想說買個雞排吃 : 結果吃了一口 發現外脆內軟 香嫩多汁 : 單身的時候 可能吃過就忘了 : 但是有另一半的話 你好意思回家跟他說 我剛吃了好吃的雞排 但是沒買你的份嗎 : 再來 : 和女友在家裡看電影 看到一半朋友打電話來 問說要不要出來玩 : 心裡超想去的 但是轉頭一看 女友今天見紅不太舒服 : 單身的時候 想去哪就去哪 : 但是有了另一半 你好意思放女友在家 自己跑去爽嗎 : 為什麼會舉這些例子 : 因為來男女板只要超過三個月 都會知道女生來男女板都愛戰些什麼話題 : 月經還有分早來晚來 體貼尊重這種戰文 每個月都準時報到 : 女生都希望男生體貼自己 體諒自己 尊重自己 : 體貼這東西 說穿了 不就是犧牲對方的自主權 來獲得女生的快感嗎 : 接送 難道不是一樣嗎 : 假設來公司接你下班好了 從他家到你公司 再從你公司到你家 最後從你家回他家 : 這段時間 不管長短 不是都犧牲了男生的時間 來造就女生嗎 : 我說做人有必要這麼自私嗎 : 又是典型的 談戀愛的爽 我全包了 談戀愛的苦 就往外推 : : → meicherry:身體自主權和有沒有事先告知其實是兩件事 自己的身體 12/03 17:0 : : → meicherry:當然有權決定 告知對方只是尊重對方 12/03 17:0 : 這種症狀就是典型的人形草莓 : 把自己的身體自主權 無限上綱 : 哪天你身體不舒服 叫男友來照顧你的時候 : 男友跟你說 自己的身體當然有權決定 : 現在林北的大腦跟我說 外面天氣很冷 : 眼睛鼻子嘴巴耳朵手腳 剛剛一致投票通過 不想出門吹風 : 所以請你尊重我的身體自主權 麻煩你自己去看醫生 : 我很尊重你 所以我告知你身體的投票結果 希望你也能尊重我 : 你如果覺得這樣也ok的話 再來跟我說身體自主權 : kamejininoo之前發了一篇文章問說 : [討論] 男友跟爸媽見面吃飯該誰買單? 這是那篇的原文: 下個禮拜男友要和我爸媽第一次見面吃飯 以男友以前還是學生經驗是女生爸爸會買單 但現在男友已經出社會工作 這次是男友主動想約見面讓我爸媽放心 由於沒什麼經驗,想請問大家這種情況下會是男友還是爸爸買單呢?
: 推 meicherry:男友出 10/11 23:57 我對於我這邊說男友出沒有什麼好解釋的 女方父母在學生時代都請過男方這麼多餐了,男方出了社會"主動"約對方父母吃飯 這時候還要讓女方父母付錢就說不過去了。
: 想都沒想 問都沒問 直接就說男友出 : 試問一下 怎麼這時候又不講身體自主權了 : 不過要講身體自主權也不是不行啦 : 但是要講 就請公平的講 : 女生有身體自主權 男生也要有 : 以後那些提倡身體自主權的id 就不要讓我看到你在板上有任何要求對方的言論 : 舉凡 男友不想去看黃色小鴨 不想去逛街看電影 這些情形 : 只要來板上抱怨 這些id我看一次就電一次 : 放心 我這個人非常民主的 要怎樣的相處模式都行 只要標準一致我就沒話說 : : → remainswind:今天你是單身,你有對身體的自主權,不會因為你非單身 12/03 18:5 : : → remainswind:就失去了對自己身體自主權的權利,這是我要表達之意。 12/03 18:5 : 兩個人在一起 本來就會失去某些對自己身體自主的權利 : 原因就是為了要尊重對方的感受 這不就是體貼和體諒嗎 : 你看艾力克斯 一個月起碼賺六位數的錢 : 跟朋友打個德州撲克過份嗎 : 但是你看他老婆 聽到他要去打德州撲克 臉就臭到爆炸 : 更不用說 板上一堆女生 在靠北說男友打英雄聯盟 : 眼睛看到提摩種香菇很可愛 嘴巴邊唸著提摩必須死 : 打電動難道不是男友的身體自主權嗎 : 只能說人為了自己的欲望 真的什麼話都能說出口 : 想要別人尊重你之前 不如先問問自己有沒有尊重對方吧 :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230.4
※ 編輯: meicherry 來自: 118.165.230.4 (12/03 22:17)
推 Sioli:推一下,不過最近流行好幾篇一起戰的嗎XDXD 有點混亂耶 12/03 22:20
→ Sioli:對了 那我要註明我是推前面那篇的嗎XDXD 好奇怪的FU喔 12/03 22:20
→ boogieman:最好妳碰到要麻醉要開刀的都不必告之另一半啦 12/03 22:20
會阿,所以我說有身體自主權,但是也要告知對方。
※ 編輯: meicherry 來自: 118.165.230.4 (12/03 22:22)
→ wgscwgsc100:樓上 他說 分開討論 XD 12/03 22:22
→ boogieman:你有身體自主權 那另一半也可以無法接受選擇分手啊 講 12/03 22:23
→ boogieman:不出新意請不要再發文重覆這些論調好嗎? 12/03 22:23
→ ttikyo:舉例錯誤,剖腹生產跟自然生產有經過討論,而不是自做主張 12/03 22:23
然而真實的情況是雙方還是談不攏,討論之後無果 最後由女方自己出錢剖腹產,畢竟自己的身體自己最知道。
推 Linzoma:推這篇 事前告知 跟身體自主權分開看 事前告知溝通 最後 12/03 22:23
→ Linzoma:決定還是要自己下 12/03 22:24
※ 編輯: meicherry 來自: 118.165.230.4 (12/03 22:26)
推 lovedc1104:其實你跟蘇美大講的都沒錯,看個人怎麼想不同人看法不一 12/03 22:25
→ boogieman:你的論點跟這一系列下來的回文推文有何精闢獨特的見解呢 12/03 22:26
→ boogieman:?光那篇男有隆六塊肌的反串文就讓你啞口無言了 12/03 22:26
我的論點很簡單,只要是人就有身體自主權。 而男女雙方是交往的關係,告知報備是必要的。
※ 編輯: meicherry 來自: 118.165.230.4 (12/03 22:28)
推 lodestar:推個 12/03 22:28
→ wgscwgsc100:談不攏跟沒談 差異甚大 12/03 22:29
→ a1052026:若是單身 就算女方想把臉整成電風扇大嬸也不會有人多說 12/03 22:29
→ a1052026:但既然跟人交往了 事前告知一聲尊重對方是理所當然! 12/03 22:30
的確,所以說原原PO到底是不能接受隆乳還是沒有先報備,這點我們無法得知。 考慮對方感受是必要的。
※ 編輯: meicherry 來自: 118.165.230.4 (12/03 22:32)
→ a1052026:不管最後雙方是否有共識 但這事前告知是有必要的! 12/03 22:31
→ yaokut:一方有自主權,另一方也有分手權,所以到底有啥好吵的? 12/03 22:32
→ Linzoma:對啊 沒辦法接受就分手 OK啊 @@ 12/03 22:34
→ remainswind:我傾向認為:尊重是基本的一環,但不該是"理所當然"。 12/03 22:35
→ meicherry:我同意 最後的決定權還是落在決定者的身上 12/03 22:36
推 Rindler:推這篇 就是把兩件事混淆在一起 才會失焦 12/03 22:37
→ Rindler:事情一碼歸一碼 12/03 22:38
→ imna:反正某人愛戰女生喜歡斷章取義以偏概全又不是新聞 不用認真啦 12/03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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