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llia62219 (台南陳先生)
看板Boy-Girl
標題Re: [心情] 男友不愛吃甜食,吃了蛋糕他卻不高興
時間Wed Sep 25 18:25:19 2013
怪哉 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碰 不要動 不要吃 要摸要動要吃之前 詢問或告知 我以為這是很基礎的禮貌 但是很多人說 看家庭吧 我家就巴拉巴拉巴拉 都不問就吃了 但是 那是你家 你跟你的男/女朋友也是同一個家嗎??亂倫嗎?? 需不需要板友報警啊? 家家都有一本經 經文不一樣念的人也都不一樣 國家不同國情當然不同,更何況是家庭 你家可以這樣 別人家就可以嗎 可不可以不要把自己家的狀況套在別人家上啊 你家地板開放式沒在脫鞋的,到了別人家也是這樣不脫鞋就直接走進去嗎 喔所以我家食物本來就是放在哪裡就是公共的、我家怎麼樣怎麼樣怎麼樣 別人家也沒有要跟你家一樣 這大概是國小就有在教的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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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9.92.241
推 ning0201:他們會嗆你 只是塊蛋糕 小心眼 反正別人家就是他們家XD 09/25 18:30
→ scores:老夫老妻向家人的情侶很多啊 一堆情侶不是說 我家那口. 09/25 18:32
這跟老夫老妻有什麼關係,這篇是說不要把自己家庭情況隨意套在別人家上
※ 編輯: millia62219 來自: 210.59.92.241 (09/25 18:34)
→ scores:所以也不要把你的情侶關係 套在別人身上啊 09/25 18:34
誰跟你講情侶關係,通篇是在說基本的尊重和禮貌吧
※ 編輯: millia62219 來自: 210.59.92.241 (09/25 18:35)
→ scores:別人的情侶關係說不定就跟家人一樣 09/25 18:34
→ scores:尊重跟禮貌 每種關係都不同 有些好兄弟還認為要就拿去 09/25 18:36
→ scores:問我就是把我當外人囉 09/25 18:37
→ scores:所以要看每個人互動模式來決定 09/25 18:37
A跟B是好兄弟 C隨便拿D東西也無妨 受教了
※ 編輯: millia62219 來自: 210.59.92.241 (09/25 18:38)
推 scores:我沒說每個人都不介意 但是確實有些生死兄弟拿東西不用問 09/25 18:39
→ scores:你沒有這種朋友關西 我可以理解 但是不是每個人都跟你一樣 09/25 18:39
→ XSZX:有些人總是自己方便就好,尊重和禮貌?那是啥? 09/25 18:40
→ ning0201:哇靠 跳針到人家的朋友關係怎樣都知道 神跳針XD 09/25 18:41
→ XSZX:有些生死兄弟,你自己也講是「有些」,而不是「絕對」... 09/25 18:42
→ scores:對啊 所以直接用不禮貌去批評你不理解的關係 不一定是對的 09/25 18:43
→ XSZX:把「特例」當「常規」用,這不是很好的習慣..... 09/25 18:43
→ scores:我也沒說我是對的 我只是舉個反例 09/25 18:43
→ scores:常規 很多家人吃的東西也可以不告而取 這算不算常規 09/25 18:44
→ XSZX:也不一定是錯的... 09/25 18:44
→ scores:我舉常規 又會推說 不能用你的觀點 但是用不理禮貌的觀點 09/25 18:44
→ scores:難道不也是一種 你的觀點 你家不能不告取 你才認為不禮貌 09/25 18:45
→ XSZX:我也知道很多家人吃的東西是必須先問過,算不算常規? 09/25 18:45
→ scores:所以我說 每段關係只有當事人知道 裡不禮貌 要看關係 09/25 18:45
→ scores:所擬 很多家人先問過 也是你的觀點 你的常規 不一定是對的 09/25 18:46
→ scores:我沒說我是對的 我只是說 說不禮貌不一定是對的 09/25 18:47
推 uromam:不管是甚麼關係 本來就要先問 誰知道對方是不是突然要吃 09/25 18:47
→ XSZX:???似乎我沒說「不能用你的觀點」這句.... 09/25 18:47
→ remainswind:是誰的觀點也不重要,原原PO會來PO文,表示「男方介意 09/25 18:48
→ uromam:很多家庭可以隨便動用彼此的東西就是不禮貌,他們自己可以 09/25 18:49
→ remainswind:女方未告知而取」針對這部分回就好,不必臆測其他立場 09/25 18:49
→ uromam:接受 09/25 18:49
→ XSZX:這麼說好了處理事情的方式有經有權,基本常規是經,特案處理 09/25 18:49
→ XSZX:是權,正常人在互相尊重的狀況下告知後取用,這是常規,是經 09/25 18:50
→ XSZX:當然當關係到了一定程度之後,「也許」、「可能」、「大概」 09/25 18:51
→ XSZX:會有人容許你不告取,這是特例,是權。你不能因為「也許」、 09/25 18:52
→ XSZX:「可能」、「大概」的狀況,來定論他人必須容忍,進而進行辯 09/25 18:54
→ XSZX:護該行為.... 09/25 18:54
推 dream11521:禮多人不怪…… 09/25 18:55
→ scores:你都說特案了 現在我們討論的就是特案 今天如果說常理兩個 09/25 18:56
→ scores:陌生人 我也會說不告而取 但是就是特案 之前默許消滅甜食 09/25 18:56
→ millia62219:沒有在討論個案好吧 到底是哪個字打錯所以才誤會了 09/25 18:57
→ scores:突然蜂蜜蛋糕不再討厭甜食的名單類 就翻臉 算特案了吧 09/25 18:57
原原PO那篇重點不是食物種類而是不告而取啊大大
※ 編輯: millia62219 來自: 210.59.92.241 (09/25 18:58)
→ scores:那我誤會了 原來是借題回文 不是回復最原po的疑問 09/25 18:57
→ scores:借題回文我常搞不清楚 抱歉 09/25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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