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Blogtrottr
批踢踢實業坊 car 板
 
Startup Hiring: How to Hire the Best People

Attract and retain the best people. 7 lectures from top founders and CEO's about how to hire for your startup! Sign up for $19.
From our sponsors
Re: [分享] 心臟比木星還大的駕駛
Sep 6th 2013, 11:11, by steve5

作者steve5 (峰)

看板car

標題Re: [分享] 心臟比木星還大的駕駛

時間Fri Sep 6 11:11:32 2013

※ 引述《swain (芒果樹下的白日夢)》之銘言: : 還不就是想po文釣我出來給你們噓到爽? : OK 要噓便噓,小弟做人坦蕩蕩,給你們噓翻也不怕 : 跟此例無關,此例顯然是前車意圖超車,而後車未盡駕駛義務 : 也不用跟各位廢話這麼多,能反駁以下法條再來說 : 參閱刑法第十四條 : http://www.trvsa.org.tw/2-4.htm : 汽車駕駛人雖可信賴其他參與交通之對方亦能遵守交通規則, : 同時為必要之注意,謹慎採取適當之行動, ←駕駛有注意且採取適當行動義務 : 而對於不可知之對方違規行為並無預防之義務, ←若不可知則無義務,但此例顯然可知 : 然因對於違規行為所導致之危險,若屬已可預見, ←機車在後方可看到前車動態 : 且依法律、契約、習慣、法理及日常生活經驗等, ←可判斷對方超不過去 : 在不超越社會相當性之範圍應有注意之義務者, ←鬆油門減速合乎常理 : 自仍有以一定之行為避免結果發生之義務。 ←機車駕駛仍有避免事故發生義務 : 因此,關於他人之違規事實已極明顯, : 同時有充足之時間可採取適當之措施以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之結果時, : 即不得以信賴他方定能遵守交通規則為由,以免除自己之責任。 : ↑ : 這段意思就是,人家違規超車是人家的事,你不保持安全距離就上前卡位保證有過失 : 後面那堆言不及義的廢話小弟就刪了,沒有回的價值 不好意思, 你的回答有兩點怪怪的... 第一: 一個人有沒有品,和他違不違法,並沒有必然的關係! 有人四平八穩(不超速、不搶快、路口也減速了)的開車在綠燈時過路口, 卻和闖紅燈的機車發生車禍並因此被判過失傷害, 請問你會說這個人沒品嗎? 火車駕駛都會因為開在鐵軌上撞死人被判過失致死了... 有沒有過失和一個人有沒有品有啥關係? 第二: 法律上該機車駕駛恐怕並不用負擔過失之責... 因為根據 最高法院23年上字第5223號判例: 刑法上之過失犯,必須危害之發生,與行為人之欠缺注意, 具有因果聯絡關係,始能成立。 至行為人之過失,與被害人自己之過失,併合而為危害發生之原因時, 雖不能阻卻其犯罪責任,"但僅被害人之過失為發生危害之獨立原因時," 則行為人縱有過失,與該項危害發生之因果關係, 已失其聯絡,自難令負刑法上過失之責。 第一:該車輛逆向跨越雙黃線,機車在約三秒後靠前接近大卡車, 但該逆向車輛依照一般社會通念此時應該是要加速超車, 或者是減速切回甚至是打方向燈硬切回, 但該車輛卻仍然繼續逆向跨越雙黃線. 第二:該車輛約影片時間10秒左右跨越雙黃線 大概33秒發現對向來車才切回來, 這中間有二十秒多, 而且該車應該也早就發現自己不斷的在吃盲彎, 若真的和對向車發生車禍也是因為他自己的行為. 綜合第一和第二點的說明, 該逆向車早就有足夠的時間切回原車道但是他卻沒有切回, 也就是說不管機車有沒有靠前貼近大卡車, 該逆向車若真的和對向車輛相碰撞, 也是因為他自己的行為就是結果發生的獨立原因了, 其結果和機車駕駛之行為並不具有因果關係的, 機車駕駛自然是無過失責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225.52

ctx705f:微詳細 09/06 11:26

※ 編輯: steve5 來自: 220.130.225.52 (09/06 11:27)

dennick1011:這種分段論述寫法很明顯有受過法律訓練,推一個 09/06 11:34

silencedance:喔喔 法律回文出現了 swain看到條文不戰一下嗎? 09/06 11:48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Five Filters recommends: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yhiysbv 的頭像
    yhiysbv

    海霸王年菜2016 , 台酒年菜2016 , 外帶年菜2016 , 飯店年菜2016 , 素食年菜2016 , 高雄年菜2016 , 阿霞飯店年菜2016 (年菜菜單)2016年菜預購 高雄年菜餐廳 ... 2016

    yhiysb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